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州、县对疫情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,继续做好我院疫情防控工作,2月9日上午,我院召开干警会议对当前及下一步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按排、再部署。会议由我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李玉梅主持,全体在岗干警参加会议。会议期间,参会干警自觉佩戴口罩并分散就坐。
会上,李玉梅检察长指出,自“新冠肺炎”疫情出现后,按照上级院及本地党委的要求,我院高度重视,统一思想,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,增强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,成立防疫工作领导小组,结合检察实际研究安排疫情防控工作,启动疫情防控应急机制,有序形成本院干警及家属零感染、零报告、零疫情的防控局面。并就下一步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再次安排部署。
做好单位办公楼及院内的防疫工作。凡进出人员均要登记并接受体温检测,体温异常或疫情相关症状者不能进入办公区域,要确保每天对办公场所、办公器材、公共区域及单位执法车辆、干警车辆进行消毒,做到安全不留死角,保证办公场所及院内卫生安全。
加强干警自身防疫。要求全院干警自觉减少外出,保持勤洗手、室内通风等良好习惯,每天报送个人身体状况、活动轨迹及接触史等,并保证每名干警都领取相应药品、消毒试剂及口罩等防护设备。
灵活安排工作。上班期间,不串门、不握手、不随意走动、不随意摘口罩。安排错时上班,除特殊情况外,每个办公室每天只限1人办公,控制上班人数,减少人员集中,做到防护工作全覆盖。
加强食堂环境防范。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,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,对食堂餐具进行有效安全的消毒。用餐干警一律自备餐盒带回家单独就餐,不安排食堂统一用餐,并采取错峰取餐,合理控制取餐人数,确保干警自身健康。安排干警帮助返岗居家观测人员送餐及采购生活用品。
做好在外干警有序返岗工作。在确保单位正常运转的前提下,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,分县内、县外州内、州外省内、省外等不同批次,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返岗情况有序组织干警到岗到位,对提出居家隔离观察意见的干警,按要求进行居家观察,减少返岗风险。若未在县委规定的2月9日至13日返岗时间内批准返岗的,将延期返岗时间视作请休假处理。
做到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同步抓,确保各项工作不停不等不拖。在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,以高度的自觉抓紧抓好各项检察工作,做到日常工作不放松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,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案件,确保疫情防控平稳有序推进。根据疫情形式,关闭群众来访及律师接待场所,以来信、网络和电话等方式办理群众来访及律师接待,以减少接访过程中流动聚集,防止疫情传播,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