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5月1日清晨,213国道若尔盖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事故:穷某驾驶小型越野客车因违法掉头,与谌某某驾驶的车辆相撞,导致本车内搭乘人尕某某、头某某身受重伤。经交管部门认定,穷某负事故主要责任,谌某某负次要责任,尕某某、头某某无责。谁料穷某车辆未依法投保,且个人经济条件有限,无法赔付两名被害人的合理损失;更令人揪心的是,尕某某、头某某均为单亲母亲,无稳定收入来源,既要独自抚养子女,又无力承担自身治疗费与家庭开支,事故的发生让两个本就艰难的家庭彻底失去生活支撑。
保障民生,传递司法温度是人民检察院“司法为民”根本宗旨,在得知两名被害人的特殊困境后,我院主动出击,第一时间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,并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联合救助。经州、县两级检察院严格审查,确认尕某某、头某某的情况完全符合《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》规定,最终决定为两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共计6万元。
这笔救助金不仅为两名单亲母亲提供了辅助性经济救济,保障了其基本生活权益,而且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,向社会了传递司法的温度,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的责任与担当。下一步,本院将持续畅通司法救助渠道,优化救助流程,让更多身处困境的群众及时获得帮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