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24日,四川省妇女联合会、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《关于表彰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、四川省三八红旗手、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 四川省巾帼文明岗的决定》。
阿坝州人民检察院“格桑梅朵”办案团队荣获“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”称号。
来源:川观新闻